任职要求:
1.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且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 岗位具体要求为博士35岁及以下,硕士30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
3.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师德师风、行业作风,无学术不端行为,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 “学历” 和 “专业条件要求” 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 “学位” 资格要求相符。
(4) 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福利待遇:
1. 考核时间由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根据实际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4.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医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医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