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近三年内获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 申请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 毕业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所在学科具有较高影响力,并在相关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研究论文,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科研业绩。
4. 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有志于从事中西方立法理论、立法评估、立法实务工作。
福利待遇:
1. 博士后薪酬实行年薪制。26 - 37万元/人,具体由学院根据研究人员情况确定。
2.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报以下国家及浙江省博士后资助项目,所获资助经费与学校薪酬叠加发放。
3. 应届博士生可申领杭州市应届生补贴10万元。
4. 按杭州市当前政策,博士后出站后1年内留杭,并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享受市财政40万元博士后留杭补助;若认定为杭州市D类人才的还可申请购房补贴100万元。
5. 博士后进站后按学校规定可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站期间,若申请参加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名额可单列。
6. 博士后可申请租住学校教师公寓。博士后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符合落户条件的,可在学校集体户口落户。在站期间,其子女入学、入托等享受学校教职工的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