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2. 近3年或即将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4. 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5. 在山东大学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1个月;
6. 符合我校各流动站的招收条件。
福利待遇:
1. 薪资待遇:统招博士后(含外籍博士后)实行年薪制,按招收类别分别提供相应薪酬待遇,最高年薪可达55.6万。
2. 青岛市地方政策:博士后项目资助:5 - 10万元;博士后生活资助:7000 - 13000元/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博士后聚青资助:25 - 40万元。
3. 发展路径:支持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基金或博士后专项;支持申报国家及山东省各类博士后基金项目;选拔优秀者进入教师或人才队伍(卓优博士后资助期满达到培养要求可转聘预聘制教学科研岗位,首次聘用岗位不受进人指标及高级职称指标限制,也可直接参加长聘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或参加齐鲁青年学者等青年人才项目选拔;特别资助类博士后期满达到培养要求可应聘相关学科教师岗位,也可参与齐鲁青年学者等青年人才项目的遴选;重点资助类和项目资助类博士后期满考核达到要求者可根据各单位需求参加相关岗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