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科研,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 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4.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英语阅读能力和英语写作能力;
5. 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研究论文,并在该领域取得一定学术成果;
6. 高分子等相关专业毕业的博士应聘。具有计算机模拟、高分子及交叉学科研究背景的优先考虑。
福利待遇:
1. 在站期间计算工龄,享受我校在职人员的相应福利待遇,年薪22万元以上,包括:每年固定工资、保险按国家、省市和我校有关规定发放(14万元以上);根据青岛市相关政策,每人每年8.4万元生活和住房补贴,以实际在站月数计算,最多申领24个月;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根据学校业绩津贴分配办法参与分配。
2. 进站后承担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根据青岛市相关政策,经过专家评审后,可一次性申领5万元、1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
3. 进站时可通过“2+3”青年教师贯通式培养模式申请教职或出站后达到条件申请教职;同时个人业绩优秀者,推荐申请青岛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计划。具体条件参照青岛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4. 出站后,留青工作或留青创业的,根据青岛市相关政策,可申领25万元安家补贴。
5. 可按照青岛市相关政策,申请青岛市相关人才公寓、子女入学等。
6. 博士后工作期间,学校和课题组将积极支持、鼓励在站博士后申请并主持各类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