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2. 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可以是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回国人员或京内调入人员,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3. 近 3 年科研业绩突出,包括但不限于高水平论文、新产品、新工艺、重大咨询报告、发明专利、标准、科技奖励等形式。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可以指导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福利待遇:对于在相应学科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突出业绩、学术水平在本学科同类人员具有明显优势、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可直接聘任为特聘教授或特聘副教授,并提供相应的科研支持。特别优秀的人才,按照学校有关办法可以申请“北科学者”人才支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