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6.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23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4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7. 不得为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 不得是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9. 不得是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10. 不得是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 不得是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12. 不得是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1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福利待遇:
1. 前3年工资加绩效收入不少于25万元(税前),第4年执行学院相关制度。
2. 发放60 — 80万元安家费(含购房补贴)。
3. 提供30 - 50万元科研启动费。
4. 同时享受山西省及长治市人才引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