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应聘人才需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需要,能胜任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工作,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2.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符合引进当年学校紧缺急需岗位条件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 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 [2024]18号)中六类及以上人才认定标准。
福利待遇:
1. 发放安家费;协助申请市内高层次人才公寓,或提供校内博士公寓。
2.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根据个人学科方向和专业特长,纳入团队培养;支持成为研究生导师,保障招生计划;优先将所需的先进技术仪器列入设备采购储备库。
3. 可聘用讲师岗位,并可按副教授兑现岗位绩效;特殊人才可协商按年薪制享受待遇;可通过“绿色通道”参评职称。
4. 学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引进人才落实政府配套支持保障政策;协助解决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入学事宜;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可解决配偶工作。
5.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全部列入事业编制;入职后可叠加申请自治区人才科研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