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应具有高水平院校、科研院所、海外知名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各阶段教育背景优秀,所学专业相近或相关。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急需紧缺和紧缺专业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骨干人才等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6.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福利待遇:
1. 事业编:全额事业编,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五险二金、福利待遇,同时按照市委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高层次人才待遇。
2. 入职即长聘:试用期过即为正式职工,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进行长期聘用。
3. 无项目及PAPER硬性考核:与在职在编教职工同等考核,无额外指标;在校服务期间取得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的教学、科研成果,可获得学校额外奖励。
4. 协商共建科研平台及团队:协商共建科研平台(资金由学校筹集),支持科研团队建设;如有特殊需求,可一事一议。
5. 子女入学及配偶工作:子女入学优先安排市属优质学校就读,配偶安置依据市内绿色通道进行,不符合条件的可校内聘用。
6. 住房安置:可购买校内100平米周转房1套(无产权可继承)或享受赣州市人才住房政策。过渡期提供校内临时安置用房。
7. 成才环境:学校专门成立博士(高层次)人才环境优化工作小组。书记、院长亲自挂帅,全链条优化博士及其他高层次人才的入职入编、教学科研和家居生活的各个环节,提供校领导一对一的联系,力求以最快捷、最贴心、最高效的服务,为博士及其他高层次人才营造最放松、最有利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家居生活无忧,教学科研有序,成长成才有望的环境。
8. 薪酬福利: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住房补贴、安家费:工资福利约15万/年,住房补贴30万元(或购买学校周转房)、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以校内立项方式给予理工类10万元、文科类5万元的科研启动资金。博士扶持津贴:入职后前3年,享受每月1000元博士扶持津贴。认定为省、市级相应层次人才后,还可享受省、市相应人才政策。特别优秀情形的高层次人才,在学科领域作出杰出贡献、获得国家级教学与科研成果奖励、国内外公认的杰出人才,且近5年获得国家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的,可采取“一事一议”商谈待遇。若需要,可提出与校长或其他校领导直接面谈或者电话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