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统计学、计量经济学、金融学、金融科技、金融工程、保险精算等学科专业背景;
2. 获得博士学位一般在3年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
4. 全职在校从事研究工作。
福利待遇
1. 赫曦博士后:最高可达54万元/年+导师配套经费(具体面议);重点薪酬:24万元/年+导师配套经费(具体面议);一般薪酬:16万元/年+导师配套经费(具体面议)。全职博士后均可按规定申请国家资助博士后计划(分A、B、C三档,其中A档为“博新计划”)。入选后,在享受重点薪酬的同时,享受对应档位国家资助(28万/年、18万/年或12万/年)。
2. 按政策享受长沙市人才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13 - 20万),湖南省一次性补贴(1.5万元)。
3. 在站期间学校计算工作年限,进站前无工作经历的博士后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从进站之日起计算。
4. 博士后期间经学校评审后可认定副研究员任职资格(指标单列)。
5. 享受本校教师同等科研成果奖励。在站期间可在我校落户,子女享受我校教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待遇。
6. 实施“赫曦博士后”计划,用于激励优秀博士后。入选者可优先推荐参评省市及国家级博士后人才项目。
7. 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以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纳入学校和学院奖励性绩效分配。
8. 协助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各类研究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