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或即将获得化学、物理、材料或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 具有物理化学、计算化学、计算物理或机器学习相关背景;
3. 在相关领域发表不少于2篇SCI论文,或在相关领域JCR一区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有较强编程背景者例外);
4. 掌握Python、C/C++、Fortran等其中一种或多种编程语言者优先;
5. 熟悉机器学习相关框架(Pytorch或Tensorflow)者优先;
6. 对理论计算研究工作充满热情,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强烈的进取心,做事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福利待遇
1. 博士后聘用期两年,综合年薪33万元起(税前,含广东省及深圳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并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博士后福利费参照学校教职工标准发放。特别优秀候选人可以申请校长卓越博士后,年薪可达50万元以上。(含广东省及深圳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
2. 广东省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总额30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深圳市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总额12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资助期为24个月。
3. 在站期间,可依托学校申请深圳市公租房,未依托学校使用深圳市公租房的博士后,可享受两年税前2800元/月的住房补贴。
4. 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境内外合作交流机会,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两年共计2.5万学术交流经费资助。
5. 课题组协助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博士后人才项目。如成功申请,最高可享受总计100万元补贴(与广东省及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不同时享受)。
6. 博士后出站后6个月内留(来)深全职工作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政府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来深生活补助(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
7. 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政府再按照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
8. 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政府再按照国家和省奖励金额给予1:1创新创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
9. 根据《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该规定资助项目与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10万元)不重复享受。
10. 可前往京都大学交流;有海外经历者可享额外补贴
11. 特别优秀者可聘为研究助理教授(如编程能力突出等,可享额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