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2. 具有环境工程相关学科背景,科研经历需与以上领域中一项或多项相关。
3. 热爱科研工作,具备独立从事科研工作及项目的能力,有相关领域论文发表经验、基金和科技项目申报与执行经历者优先。
4. 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具备良好的中英文写作能力。
5. 进站要求全职脱产,积极配合合作导师开展相关项目研究。
福利待遇
1. 录用后相关待遇按国家博士后相关规定和清华大学有关规定执行。享受清华大学博士后五险一金、周转公寓(如个人放弃租住学校周转公寓,提供租房补贴4.2万元/年)及办理子女入园入学、升学,公费医疗等福利待遇。根据北京市博士后管理政策办理有关落户事宜。
2. 鼓励并推荐博士后申请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给予两年64万元资助;清华大学博士后“水木学者”支持计划,校发年薪30万元(税前);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