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2.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3. 品学兼优,科研能力符合学校和流动站的相关要求
4. 能脱产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5. 外籍博士后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应具有良好的中文听、说、读、写能力
福利待遇:
1. 含弘博士后:聘期一般2年。按照科研情况可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6年。工资待遇按照学校“含弘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导师生活补助等。此外,中心将结合承担中心工作任务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2. 全职博士后可申请租住博士后公寓,按照学校标准自行缴纳房租,不再发放租房补贴。在博士后公寓数量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按照12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3. 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子女可按规定入学入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