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德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2. 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4. 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学科带头人、高级职称教师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不超过 55 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 硕士及以上学历;
6. 所学专业与学校设置专业相关,思政、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7. 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 能够接受住校。
福利待遇:
1. 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学院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年终奖、餐补、节假日福利、免费班车、定期体检、教职工宿舍等福利;
2. 薪酬根据招聘岗位情况、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采取“一人一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