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2. 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可以是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回国人员或京内调入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3.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 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7)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 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4. 岗位职责:
(1)从事城市安全、城市运维、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工程诊治、先进材料与结构、智能建造等方向的研究与教学工作
(2)承担相关方向学科发展、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
5. 专业方向及其他要求:
(1)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2)海外博士学位优先
福利待遇
1. 拟聘人员如无博士后工作经历,原则上须在学校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研究工作。拟聘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2. 对于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京就业落户要求的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并选择不再入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学校可协助为其办理在京落户事宜,并于正式落户后按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