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基本条件: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团结合作,遵章守纪。
2. 教学科研基本条件:教学能力:具备从事拟聘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基础和专业课程教学及研究生指导任务。科研能力:学术思想活跃,学术潜力深厚,近年来高水平、高层次的科研成果丰富。具有稳定、前沿的研究领域,已取得具有学术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具有开阔的视野、较强的前瞻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前沿发展动态,具备成为某一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的潜力。
3. 其他条件:学历: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或者研究机构的本科、硕士、博士学位。年龄:正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副高、助理教授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高层次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福利待遇
1. 事业编制教师岗位。
2. 学校提供具有高竞争力的薪酬,聘任正式编制教职岗位,并按照相应岗位职务提供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费。
3. 按学校及学院相关政策享受标志性成果奖励。
4. 学校特设“岳麓学者计划”杰出岗、领军岗、特聘岗、晨星岗,学术成果突出者可申报相应岗位并享受特殊岗位津贴。
5. 对特别优秀的学者推荐申报湖南省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入选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补贴50万元。
6. 享受学校“优秀教师新人奖”、青年学术提升、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等多层次人才成长项目的多层次精准支持。
7. 子女享受湖南省示范幼儿园、附属双语实验小学和附属中学等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入托入学按政策享受学费优惠。符合省市政策者,享受子女就读省优质、示范中小学待遇。
8. 对特别优秀的学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解决配偶编制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