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师风严谨,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善于团结协作,愿为学校发展、专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贡献。
4.身心健康,能胜任相关岗位工作。
5.港澳台居民报名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6.年龄要求:第一类人才不限;第二类人才及第三类人才中“正高博士”“副高博士”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9月1日后出生;第三类人才中“优秀博士”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9月1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7.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新闻传播学等与该学院发展方向相关的专业。
岗位福利:
1.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聘期为8年。
2.实行“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对于第一类人才,待遇面议;对于第二类人才(目标制人才),英雄不问出处,按照“揭榜挂帅”形式,提供具有极强竞争力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对于第三类人才(身份制人才),提供与同类院校相当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
3.按照引进人才的类别,提供过渡性租用住房或租房补贴。
4.经认定符合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额外享受自治区相应待遇。
5.可按照政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问题,子女入学入托按照政策优先予以协助解决。
6.具有博士学位尚未取得副高职称的,给予其享受校内副高七级奖励性绩效四年。
7.报销个人来校面试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及来校报到的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