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中西医结合防治恶性肿瘤的临床研究
应聘条件:
1.符合招收单位的相关要求;
2.从事中医及中西医结合肿瘤临床。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热爱中医药事业。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报名截止前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除外),其中,在国(境)外获得最高学历学位者,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的年龄条件。
5.招聘人员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应届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
6.非定向就业博士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日期均为2025年)。
7.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该类人员的规定。
8.在所研究领域具有突出的学术成果和发展潜力。
9.符合国家、学校、医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其他要求。
10.符合师资博士后岗位的基本要求以及所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临床型师资博士后进站时需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11.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关于岗位回避的相关要求执行。
1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1.良好的职业发展
(1)师资博士后可以依托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良好的平台优势和团队积累,结合自身开展各类研究并产出成果。
(2)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医院为博士后缴纳五险一金,按照在职职工同等条件参与职称评审。
(3)师资博士后达到出站考核标准并按期出站者,可留院工作,纳入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解决北京户口。
2.优厚的薪酬待遇
(1)师资博士后基础薪酬约20万元/年,其他各类奖励和绩效等累计发放,表现突出的优秀师资博士后年薪可达45万元。
(2)除基础薪酬待遇外,鼓励支持博士后发表高水平文章、申请各层次课题、参与各类人才项目等,相关成果参考医院有关科研奖励机制执行。达到师资博士后中期和出站考核标准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
(3)对于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的优秀人才,国家资助与本岗位薪酬叠加发放。
(4)入选北京中医药大学壶天博士后计划者,根据不同等级,发放奖励绩效两年共计5-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