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专业为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 (含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2. 具有博士学位。
3. 职称为教授或副教授。
福利待遇:
1. 学校人才待遇:海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 人才类型 人才津贴 科研启动经费 人文社科类 A 类(大师级)人才 一人一议 一人一议 B 类(杰出)人才 120 - 150 万 50 万 C 类(领军)人才 70 - 100 万 40 万 D 类(拔尖)人才 50 - 60 万 30 万 E 类(优秀青年博士Ⅰ类)人才 40 - 50 万 20 万 E 类(优秀青年博士Ⅱ类)人才 35 - 40 万 E 类(优秀青年博士Ⅲ类)人才 30 - 35 万。
2. 海南省人才优惠政策:
1. 报到后经海南省认定为自贸港 C 类及以上人才类型,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可分别申请不超过 150/180/200 m²的人才公寓一套,全职工作满 5 年由政府无偿赠与 80%产权,满 8 年赠与 100%产权;经认定为 D 类或者 E 类人才类型的,可分别申请 5000 元/月 3000 元/月的租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 3 年。
2. 海南省为全职在琼工作的 D 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购买高层次人才商业健康团体保险,提供相关保险保障。
3. 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协助安排解决子女入托、入学问题。
4. 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 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
5. 海南省各类人才优惠政策以人才引进时最新政策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