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基础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3.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具有比较宽广的国际视野、学术视野,对学院发展具有前瞻性构想和可行性对策。
4. 专业素养好,具有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学位及两年以上正高级职称,熟悉学科建设和发展的现状,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声誉。校外应聘者一般应达到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标准。
5. 组织领导能力强,有全局观念、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具有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沟通、推动落实的能力,求真务实,担当作为。
6. 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福利待遇:
1. 校外应聘人员的岗位待遇参照学校引进人才相关标准执行,结合应聘者的学术水平、业绩成果、岗位职责任务等具体情况确定,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2. 校内在编在岗的应聘人员按校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