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学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教育学、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考古学、中国近现代史、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物流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审计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哲学、历史学、民俗学、宗教学
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高层次专家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相应成果并具备国家、省级各类人才水平,能引领本学科跻身国内外发展前沿的杰出人才。采取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
1.全职引进人才实行聘任岗位协议薪酬制。根据人才学术水平、学校需求,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策”确定。
2.柔性引进实行协议薪酬制。具体标准视在校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等协商确定。
(二)高水平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已经毕业或即将毕业的海内外知名大学的博士或者在海内外知名大学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或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青年学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服务期3年,服务期满后可选择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1.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7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0万-60万元;
2.工资待遇:高水平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聘用在教授四级岗,并执行“年薪制”(具体协商确定),按照教授四级岗标准缴纳保险和公积金,享受教授岗位绩效工资;
3.生活补贴:学校提供2000元/月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另外,符合泰安市相关人才政策条件,按照泰安市当年相关政策兑现待遇;
4.配套支持:学校按照上级拨付支持资金1:1配套;泰安市按照引进当年政策配套;
5.高水平研究生(博士后)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家属安置等事宜,可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策”办法,双方协商确定。
其他待遇: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带来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按学校的配套政策给予资助。对其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海内外优秀人才依托我校申报国家级和山东省人才支持计划和项目,获批后将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待遇。
3.符合条件的全职引进人才可申报校内人才工程,在任期内入选其他更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者,根据就高原则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