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特别资助类博士后:
1.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2. 原则上近三年在全球前 200 高校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优秀博士。
3. 参与科学研究,并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原则上入站前以第一作者发表中科院一区文章 1 篇且 IF≥10 分。
2. 重点资助类博士后:
1.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2. 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近三年毕业或其他发展潜力较大、已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优秀博士。
3. 参与科学研究,并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原则上入站前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科院一区文章 1 篇。
3. 项目资助类博士后:
1.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2. 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近三年博士毕业。
3. 入站前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 SCI 文章。
4. 优先录用外科学、肿瘤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细胞生物学等相关专业博士。
福利待遇:
1. 薪资待遇:
1. 特别资助类博士后:医院发放薪酬不低于 50 万元 / 人 / 年(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福利待遇),资助期限一般为 2 年。
2. 重点资助类博士后:医院发放薪酬不低于 40 万元 / 人 / 年(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福利待遇),资助期限一般为 2 年。
3. 项目资助类博士后:医院发放薪酬不低于 25 万元 / 人 / 年(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福利待遇),资助期限一般为 2 年。
4. 所有类别博士后在站时先按照基础年薪发放(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福利待遇),共两年。出站时根据入站条件、在站业绩完成及考核情况补发剩余奖励性绩效。延期最多 12 个月,延期期间年薪按照 15 万元 / 年(税前,包括月工资、五险一金等全部福利待遇)发放。
2. 生活待遇:博士后参照我院职工管理,享有在职职工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可协助申请济南市博士后生活补贴, 5000 元 / 月,共 24 个月。出站后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济南市博士后留济补贴最高给予 25 万元。
3. 科研待遇:享受医院在职职工同等科研平台使用权利。科研经费方面,给予每年 5 万元科研启动资金,共资助 2 年。
4. 其他待遇:
1. 在站期间按上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 在站期间医院协助申请山东省博士后公寓。
3. 在站期间可以参加山东省 “ 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 ” 等人才项目申报。
4. 博士后期满达到培养要求,并考核优秀者可优先考虑聘用为相关专业正式职工。
5. 可同时享受山东省、济南市相应的人才支持鼓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