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全面实行“预聘 - 长聘(Tenure Track)”人事聘用制度,包括准聘副教授、准聘教授、长聘教授岗位。
准聘副教授:(1)一般35周岁以下,最大不超过40周岁。(2)应具有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一般应具有不少于2年的科研工作经历。(3)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构想,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
准聘教授:(1)一般不超过45周岁。(2)应具有博士学位。海外人才,博士毕业后在海外一般应具有不少于3年的科研工作经历且学术业绩突出;国内人才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能独立发展一个学术方向,创新能力强,学术发展潜力大,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成果。
长聘教授:(1)一般不超过50周岁。(2)应具有博士学位。海外人才一般应具有海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企业、机构达到相当水平职务;国内人才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或关键技术研究,并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或者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重要成果、做出重要贡献。注:学术水平特别突出者,在年龄或工作资历等条件上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2. 博士后岗位要求:
(1)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含)以下。
(3)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
(4)全职在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福利待遇:
1. 教学科研岗支持条件:
优厚待遇:
(1)按事业编制聘用。
(2)参照国际一流大学相应职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对于高端领军人才或业绩特别突出的青年拔尖人才,薪酬按“一事一议”商谈。
(3)提供安家补贴,同时视校内房源提供公租房。(4)准聘副教授按副高标准、准聘教授及以上人员按正高标准,享受社保、公积金、医疗等相关福利待遇。
科研支持:
(1)准聘副教授具有副教授学术头衔,聘为硕士生或博士生导师,保证研究生指标,支持独立开展学术研究。
(2)准聘教授及以上人员具有教授学术头衔,聘为博士生导师,保证研究生指标,支持招收博士后,组建学术团队。
(3)提供良好的科研空间和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4)权威专家指导申报国家、省市级各类项目。
子女教育:为子女提供华南理工大学附属中小幼优质教育资源。
湾区政策:
(1)享有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将由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可实现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14项人才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并在出入境、医疗、交通、贷款、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
(3)对学校广州国际校区的引进人才,还可申请享受广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待遇。
2. 博士后工作支持:
工作条件:
(1)学校提供“双一流”A类高校的国家、部省级高水平科研平台和科研条件。
(2)在站满18个月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可参评博士后副研究员。
(3)博士后出站后,留校通道畅通。
生活条件: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年薪可达55万元以上,成果突出的再享受额外资助。此外,学校鼓励各单位及合作导师提供额外支持和配套。
(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3)提供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
(4)子女可入读学校优质附属幼儿园和实验学校。
(5)依托广州国际校区招收的博士后可额外获得20万科研经费。
(6)出站后留粤工作,符合广东省相关政策的,省财政额外给予40万元住房补贴(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