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2. 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在本领域重要期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4. 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
福利待遇
1. 入职我院的全职博士后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
2. 全日制入站并作为人才引进入职的博士后,提供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不低于20万元。签订三年以上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不超过三年。支付方式参照协议执行。
3. 免费安排住房,配备必要的家具和生活用品,出站后应及时从医院提供的住房中迁出。
4. 执行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政策。
5. 支持申报上级资助计划项目,立项课题、获批科技奖励按医院规定给予奖励,发表论文享受版面费报销、科研绩效等与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6.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申报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