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岗位(1989年6月24日至2007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岗位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报名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与所报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岗位要求:
1.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学位;
2.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公共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疾病预防与控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