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热爱文博事业,愿意从事文物考古工作五年以上;
8.招聘岗位需求中要求的专业,应与本人最高学历专业相符;
9.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0.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岗位要求:
1.参与考古发掘文物的保护修复工作。
2.考古学(0601)、科学技术史(0712)、文物(1451)、文物保护学(0601Z1)专业。
3.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