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或即将于半年内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领域可适当放宽,具有较强科研工作能力和良好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
2.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未拿到者,可先凭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必须将博士学位证书交博管办核验备案,未按时提交应予以退站。
岗位类别:
1.特别资助类博士后。申请条件:博士期间及博士毕业后取得了突出科研成果,在A1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A2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A1类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2.重点资助类博士后。申请条件:博士期间及博士毕业后取得了突出科研成果,在A2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
3.一般资助类博士后。申请条件:博士期间及博士毕业后取得了突出科研成果,在A2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
相关待遇:
1.特别资助类博士后每年25万元(税前),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2.重点资助类博士后每年20万元(税前),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3.一般资助类博士后每年15万元(税前),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4.在站期间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最多享受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