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了解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科学研究实验、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方法和步骤。
2.承担实验室的部分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或其它具体工作。
3.完成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满足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5.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至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2.学位要求:博士学位。
3.年龄要求:35岁以下。
4.职称要求:无职称。
5.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服务意识。
6.能解决相关实验技术问题,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有一定的实验室建设工作经验。
7.无机化学、有机化学与分析化学研究方向者、对相关仪器设备具有使用经验者优先考虑。
岗位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2.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住房补贴。
3.过渡性人才公寓。
4.学校周边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提供子女就读便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