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简介:
主要承担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工作任务。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要求,或人事档案在京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3.满足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4.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内(原则上应为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内(原则上应为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等学校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依据招聘年度计划和岗位需求,综合考虑招聘人员相关手续办理进度等要求,博士应届毕业生相关手续办理限定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硕士应届毕业生相关手续办理限定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可适当延长。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岗位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优先招聘应届毕业生。
3.应具备学生工作经历。
4.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5.具有1年及以上国(境)外知名院校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7.中共党员。
应聘待遇:
按国家、北京市及校内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