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地方与基层治理、府际关系与协作、跨域环境治理。
申请条件:
1.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人员。
2.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3.申请人若为我校培养的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不接收本校教职工从事我校博士后研究的申请。
5.不接收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博士从事我校博士后研究的申请。
6.本批次暂不接收在职人员从事我校博士后研究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