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已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或2025年将获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良好的科学研究基础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具有较好的英文学术论文写作能力,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在SCI检索英文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8、科学态度严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9、具备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符合国家招收博士后的其他要求。
10、应聘人员需具有环境分析化学、环境科学等相关领域科研经历;受过较好的科研训练,具备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熟练操作GC - MS/MS、LC - MS/MS、LC - QTOF和Orbitrap等大型分析仪器者优先;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1)新污染物环境行为和生态效应;(2)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分析技术;(3)新污染物环境健康和暴露组学。
福利待遇:
1、根据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
2、在站期间工资与待遇等按照我院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