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类别:
1.宗教学、民族学等学科带头人。
2.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统一战线学、民族学、宗教学、经济学(主要是宏观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研究方向)、法学、中华文化等学科以及港澳台、侨务工作、国际关系等领域的学术骨干、教学名师。
3.决策咨询研究骨干人才,高端智库高级管理人才。
4.研究生培养管理干部。
5.其他岗位优秀人才。
招聘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职业操守。
4.身心健康。
5.无党纪政纪处分和学术、教学不端行为记录。
6.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并获得博士学位。
7.其他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职务,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8.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9.教学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国家级教学奖项等),学位和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京内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