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未受过纪律处分。
2.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教学、科研、管理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3.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语言表达流畅,综合素质较好。
4.具有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原则上本硕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境)外学校毕业生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5.被录用的教师基本信息能转入我校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6.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7.专业要求: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学。
用人待遇:
1.人员录用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按照岗位聘用实行合同管理。人事档案关系委托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2.高层次人才和青年博士按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执行;条件优秀者也可实行“一人一议”;其他人员按照学校薪酬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学校为教职工提供体检、“六险一金”、班车、餐补、通讯补贴、住房补贴、过节费等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