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事业单位在编在岗。
3.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1984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7.专业要求:物理学类、学科教学(物理)、化学类、学科教学(化学)。
8.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
9.职称: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
10.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未满或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4)原单位不同意调动的。
(5)干部档案存疑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