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道德品质好,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3.表达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招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岗位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或业务能力优秀者可以适度放宽至40周岁。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
3.医师岗位需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证书,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熟悉医疗政策法规,精通医疗业务,服从医院专业调剂。
5.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或进修经历者优先录用。
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按《张湾区人民医院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各类福利待遇。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可按照医院人才引进办法给予人才奖励,具体情况面议。
3.符合十堰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以申请配套享受十堰市人才引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