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一定的科研工作基础,并具有较强学术发展潜力;
3. 获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需已通过论文答辩、往届毕业生毕业一般不超过 3 年);
4. 招收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0 岁以内;
5. 符合国家及学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其他要求。
福利待遇:
1. 特别资助类博士后年薪不低于 45 万(税前),重点资助类博士后年薪不低于 35 万(税前),一般资助类博士后年薪不低于 25 万(税前)。进站发放年薪的 60%,出站经考核合格后,再发放 40%。签订博士后工作协议及完成开题报告后可申请博士后匹配经费,特别资助类博士后科研经费 100 万元,重点资助类博士后科研经费 50 万元,一般资助类博士后科研经费 25 万元。
2. 符合我院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条件并与医院签署合同的博士后工作人员,按照人才引进层次可分别享受安家费为 50 万、 80 万、 110 万(税前)以及申请科研启动经费分别为 30 万、 70 万、 100 万的相关待遇。
3. 对到我院博士后站开展研究的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根据入站身份,市级财政按照全职人员每人每年 10 万元(税后)、在职人员每人每年 5 万元(税后)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 3 年的人才补贴。
4. 在站博士后人员获批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所获课题经费按照我院相关文件规定,对国家级项目给予 1:1.5 经费匹配,省部级项目给予 1:1 的经费匹配。
5. 博士后研究人员入站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本单位同类在职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6. 博士后人员管理具体内容依据《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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