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微生物等专业博士学位;
2. 年龄≤ 35 周岁,博士毕业≤ 3 年,未在广东省从事过博士后工作。
3. 具有扎实的微生物遗传操作经验,例如天然产物生物合成基因簇编辑与表达;
4. 诚实可信、责任心强、科研兴趣浓厚、学习能力强、乐于沟通、吃苦耐劳、具有进取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5. 具有较强的中英文写作与口语交流的能力,能独立完成实验任务;
6. 身体健康,能尽快到岗工作。
福利待遇:
1. 提供具有吸引力的综合年收入(含全额政府补贴、竞争性薪酬、奖金奖励),具体面议;
2. 全额缴纳五险一金,在站工作期间计入我院工龄,享受工会福利、工作餐补贴和带薪年休假等;
3. 提供住房资源,可申请院内过渡房、市博士后公寓(合正置地)及深圳市人才房;
4. 提供高端的医疗服务、职工年度体检;
5. 提供从幼儿园至初中配套的教育资源,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6. 提供定制化的人事服务:协助申请各级政府补贴,协助办理深圳市户口(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7. 提供国际领先的科研条件,包括良好的工作环境、充足的研究经费、前沿的实验仪器和愉悦工作氛围。
8. 出站优先提供留院工作机会,表现优异者出站可申请副高职称岗位;
9. 出站如留深签约 3 年劳动聘用合同,可申请深圳市博士后留深来深生活补助 36 万 /3 年。
10. 在站期间,国家级科研前辈一对一指导,专业团队助力争取各级补贴及各类项目:
(1)深圳市开题和中期考核合格者,享受深圳市政府博士后生活补贴 12 万 /2 年;
(2)广东省博士后日常经费生活补贴 30 万 /2 年;
(3)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TOP 前 200 名海外高校,在站 60 万 /2 年,出站后留粤住房补贴 40 万 /3 年,共计 100 万),此项目不予省市补贴兼得;
(4)可竞争性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面上资助标准为 8 万元,特别资助标准为 18 万元);
(5)可竞争性申报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A 档每人两年共 64 万元的资助,其中 56 万元为博士后生活补贴,8 万元为科研资助;B 档每人两年 36 万元博士后生活补贴;C 档每人两年 24 万元博士后生活补贴),此项目不与省市补贴兼得;
(6)可竞争性申报“院长博士后择优专项计划”项目,按每名入选者 20 万元标准,予以第三年资助,可申请市博士后公寓、市人才房或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 2 万元,颁发《院长博士后择优专项资助证书》。注:相关政策变动均以广东省、深圳市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