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1.高端人才
两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等中医药领域杰出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2.博士研究生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
2.所学或所从事专业符合学校教学、科研、医疗工作需要。
3.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相关待遇:
1.高端人才
待遇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以商议后形成的协议为准。
2.博士研究生
A类博士研究生安家费40万元,购房补贴40万元,科研启动费最高30万元;
B类博士研究生安家费30万元,购房补贴30万元,科研启动费最高20万元;
C类博士研究生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科研启动费最高10万元。
岗位条件:
1.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
2.博士研究生须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