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人员、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 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科学态度,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4. 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5. 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
6. 具有固废资源化、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环境岩土工程、工程材料、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习背景。
福利待遇:
1. 省市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总额36万元的生活补助。
2. 学校提供15万元以上的综合年薪;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后可以申请“荔新奖励计划”,学校另外提供奖励性薪资4.8万元。
3. 符合要求的优秀博士后可以通过“荔园留菁计划”直接申请教师岗位。
4.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独立以负责人身份申请各级科研项目。
5.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6. 博士后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深圳市。
7. 深圳市对出站博士后给予36万元生活补助。
8. 若博士后资助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