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6.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须如期取得毕业生、学位证,且上学期间未缴纳过社保。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7. 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 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报考人员可与我院联系确认。
9. 不得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等情况。
福利待遇:
1.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不提供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