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行为规范。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丰富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经验和能力。
4.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所报学科相应专业,执业范围符合依法执业相关要求。
5. 年龄在 50 周岁及以下。
6. 在三级医院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五年及以上。
7. 具有科室管理工作经验。
8. 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9. 在介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独立完成介入手术及处理疑难危重病例的能力。
10. 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完成省级及以上课题。
11. 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认定,具有突出业绩和能力,能够作为学科带头人带领医院学科发展的,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福利待遇:
1. 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纳入包头市事业编制管理。
2. 入职后直接聘任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3. 认定“英才兴蒙”一至四类人才待遇面议。认定“英才兴蒙”五类、六类人才或符合申报条件的,引进费 20 - 50 万元,科研启动金 5 - 10 万元,具体根据个人业绩协商确定。
4. 符合其他条件的相关待遇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