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者,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为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学校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并具备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能,能胜任学校的教科研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2. 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 有企业经历者优先。
福利待遇:1. 高层次人才纳入学校教职工日常管理,按学校规定享有所聘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2. 按照《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郑旅校发[2024]5l号),高层次人才还可享受以下待遇(税前):类别为A类博士研究生的,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30万元、人才补贴20元、租房补贴2000元;B类博士研究生的,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人才补贴10元、租房补贴2000元;C类博士研究生的,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人才补贴10元、租房补贴2000元。3. 安家费自入校年度起,根据《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规定的任务,按照3:3:4比例于聘期第二年、第五年、第八年分三次发放。入职后,当年在校外购买住房的,持购房协议或合同,可一次领取50%的安家费。4. 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进行资助,按照《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5. 人才补贴以合同规定的教科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进行发放,每月发放1000元,发放期为8年。6. 租房补贴每月发放2000元,发放期为2年。7. 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在学校内享受教授绩效待遇;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在学校内享受副教授绩效待遇;无职称的博士,在学校内享受讲师绩效待遇,期间晋升到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享受晋升后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8. 参照《郑州市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办法》,根据配偶实际情况(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采用人事代理等形式安排其工作。9. 除与学校商定的待遇外,符合条件者可同时享受中共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政策中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