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遵守宪法和法律。
4.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7.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8.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
9. 不得为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福利待遇:
1. 按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规定享受待遇;也可按协议约定申请年薪制等。
2. 安家补助70万元(税前)起(含《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规定各类人才安家补助)。
3. 可依托具体科研项目给予100万、50万、30万、20万的科研启动金。
4. 提供充足的平台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作为科研阵地。
5. 最低服务年限内,提供校内统一的周转住房。
6.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员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享受宜宾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7. 学校积极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