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面向国内外招收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达到《成都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成理校人〔2020〕25号)规定的招收条件,并符合《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师资、专职博士后招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条件要求的人员。
2.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3)成都理工大学培养的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入所获博士学位的学科(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 业绩条件:
(1)师资博士后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最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且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1项及以上人员;在业内公认的(软科或Q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排名前200的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后工作时间应连续不少于12个月);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为A - 及以上的学科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且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1项及以上人员;取得博士学位且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4项及以上人员。
(2)专职博士后(Ⅰ类):近5年取得学校认定的A2级成果2项及以上;
(3)专职博士后(II类):满足招收基本条件,对业绩条件不作要求。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
(1)师资博士后薪酬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其他政策性津补贴,承担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的岗位绩效工资。中期、出站考核合格后另行发放一次性奖励。
(2)专职博士后实行年薪制。中期、出站考核合格后另行发放一次性奖励。
(3)学校为师资、专职博士后提供2年博士后公寓,或给予每月人民币800元(税前)的住房补贴,发放24个月。(4)师资、专职博士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省市各类博士后基金项目、生活补贴等资助,按规定叠加发放上级博士后资助。
2. 在站管理福利:
(1)师资、专职博士后个人档案转入学校,纳入学校人事管理范围,与学校订立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2)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校可协助解决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等事宜。
(3)师资博士后2年期满,完成规定工作任务并考核优秀者,可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学校教师岗位。
(4)专职博士后工作期满,完成规定工作任务并考核合格者,可按学校当年招聘公告应聘教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