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1.哺乳动物细胞表达系统的构建。
2.高值血清替代物相关产品研发。
3.创新蛋白/抗体药物研发。
人才层次:
1.顶尖人才:两院院士等在海内外具有崇高的学术声望和广泛的学术影响力,具有带领学科团队从事世界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并取得国际领先创新成果的国际一流人才。
2.科技领军人才:在本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学术成就,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有带领所在学科团队协同攻关,赶超国内先进水平,并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国内一流人才。
3.中青年拔尖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的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或者协助带领学科团队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基础与潜力,有望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的省内外一流人才。
4.学科特聘教授:设置医学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临床医学骨干教师等三个类型。具有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助理教授以上,海外优秀博士后,国内一流高校或学科正高职位的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不超过50周岁。
基本条件:
1.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2.政治坚定,德才兼备,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须有社保证明。
4.业绩条件: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通过校学术委员会论证,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良好的发展潜质。
引进待遇:
1.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人一议,同时选配学术团队,提供校内周转住房一套,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等问题。
2.学校鼓励引进人才带领优秀创新团队(团队成员符合学校Ⅱ类博士以上引进条件)到校工作,团队成员符合相应人才层次标准的,给予相应的人才待遇。
3.对引进的优秀创新团队,结合相关学科建设要求,根据整体学术业绩、学术水平等,给予团队科研启动金500万元-1000万元。
4.实行专家负责制、项目负责制,支持各类人才牵头组建跨学院联合、产学研协同、多学科融合的创新团队。
5.依据高层次人才工作履历和实绩,结合个人意愿,择优选聘二级学院院长及副院长。
6.学校对优秀博士实行分类(I类、Ⅱ类、Ⅲ类)引进政策,三年考核合格后兑现相应待遇。
7.科研启动金:I类人才,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8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40万元;Ⅱ类人才,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3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15万元。
8.享受三年低职高聘待遇:Ⅰ类人才实行年薪制,享受年薪50万元;Ⅱ类人才享受七级副教授岗位工资待遇。
9.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
10.可自由选择人才住房或安家费其中1项。若选择人才住房,服务期满8年并在校工作,拥有人才住房的使用权,夫妻双方只享受一套房源。若选择安家费,Ⅰ类博士学校给予30万元(税前),Ⅱ类博士学校给予20万元(税前)。
11.博士配偶夫妻两地分居的,学校积极协助安排市内或学校相关工作。解决子女就近入托、入学问题。
12.Ⅰ类人才可认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13.Ⅲ类人才不享受校内房源、低职高聘待遇。免费提供一年临时周转房。经个人申报、竞争性评审,分别给予自然科学类6万元、人文社科类3万元的科研培育基金支持经费。
14.学校各类引进人才来校三年内工作成果中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的,经学科带头人等团队负责人书面推荐,并通过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论证,达到相应人才分类水平,可按照对应人才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