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工学门类、教育学门类、理学门类、农学门类、医学门类。哲学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政治学一级学科、社会学一级学科、考古学一级学科。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11.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2.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14.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报名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