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需在应聘前取得;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5.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福利待遇:
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标准和学院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人才,由学院与应聘人员按照“一人一议”原则共同商定安家和住房生活补贴、博士补贴、科研经费支持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