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7.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8.具有本学科前瞻的学术视野、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在学术上具有一定影响力。
9.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团队协作能力,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可受聘相关二级学院副院长等岗位;
10.任职期间需在阜阳理工学院全职工作。
报名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需求:
1.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数学类、物理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及相近学科。
2.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机械类及相近学科。
3.材料与化工学院:材料类、化学化工类及相近学科。
4.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生物类、食品类及相近学科。
5.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学、经济学及相近学科。
6.人文与艺术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设计类及相近学科。
7.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近学科。
聘期及薪酬待遇:
1.解决事业编制。
2.实行年薪制。参考待遇如下:首聘期年薪30万元/年(税前),安家费10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根据需要提供,具体“一人一议”。特别优秀者不限以上待遇。
3.首聘期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聘期考核合格后,续聘工资待遇继续实行年薪制或按校内同类人员执行。
4.协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
5.提供过渡期住房供居住使用。
6.符合阜阳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贴等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