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原则上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
2. 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4.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
5. 具备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6. 满足合作导师的招收条件要求。
福利待遇:
1. 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等文件精神,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工资标准;
2. 提供住宿或发给住房补贴;
3. 按照编内人员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4. 根据医院《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给予绩效工资;
5. 博士后出站考核优秀者,医院优先予以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