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教学科研岗(甲类博士):获得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具有两年以上科研或高校教学工作经历,近6年来代表性科研成果(6项以内)满足相应岗位要求(分45岁以下和40岁以下两个层次)。
2.教学科研岗(乙类博士):年龄在35岁以下(有博士后经历者37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教育和学术背景,适合在学校教学科研并重型或科研为主型岗位工作。
3.教学科研岗(丙类博士):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教学或管理能力强,博士学科专业与我校已设学科专业相同,能够胜任学校某些公共基础课教学岗位或机关教辅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青年博士人才。
4.招聘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设计、智能建筑与建造、风景园林、环境设计、艺术学类、设计学类。
福利待遇:
1.教学科研岗(甲类博士):
(1)安家费55-70万元,科研启动费80-100万元(理工类)/30-40万元(社科类)。若低于乙类博士待遇,按就高原则执行。
(2)安排事业编制。入职后工资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享受学校科研教学奖励。科研教研业绩优异并符合学校天佑学者条件者执行年薪制。
2.教学科研岗(乙类博士):
(1)安家费最高86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最高25万元(理工类)/13万元(人文社科类)。
(2)安排事业编制。入职后工资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享受学校科研教学奖励。科研教研业绩优异并符合学校天佑学者条件者执行年薪制。
3.教学科研岗(丙类博士):
(1)教学岗安家费16万元;管理岗8.4万元。
(2)安排事业编制。入职后工资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并享受学校科研教学奖励。教师岗教研教学业绩优异并符合学校天佑学者条件者执行年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