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职业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35 周岁( 1990 年 1 月 1 日 及以后出生);
3.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
4. 有正确的教育理念和较强的教学能力,能够主讲相关学科高水平课程;
5. 具有相当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潜力,已有高质量的成果产出;
6. 具备与高质量教学与高水平科研工作相匹配的外语能力。
福利待遇:
1. 留学归国人员或出站博士后:以非事业编预聘制方式聘用,符合相关政策的,可解决北京户口。首个预聘期为 3 年(含 6 个月试用期),聘期考核合格后续聘第二个 3 年预聘期。预聘期最多为两个,通过评估后可获得我校长聘教职职位。
2. 国内应届毕业生:以非事业编预聘制方式聘用,第一个聘期须以师资博士后身份进入我校相关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承担教学科研等工作,出站后符合相关政策的,可解决北京户口。在站期间视为第一个预聘期(含 6 个月试用期),聘期考核合格后则续聘第二个 3 年预聘期。预聘期最多为两个,通过评估后可获得我校长聘教职职位。
3. 学校常年招聘学科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和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引进的高水平人才除享受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科研启动经费、住房或一次性购房补贴、协助子女入托入学等待遇。